o 进口代理服务内容
1、代理进口, 包括:进口付汇;进口办证等相关服务。
2、进口代开信用证, 接受TT、D/P等其他结算方式。
3、代理、代办进料加工及来料加工手册及其他保税业务。
4、代理、代办各类进口相关批文、配额、许可证。
5、代办 “3C” 认证及免 “3C” 认证手续。
6、接受国内客户委托,代委托方寻找国外卖家。
o 如何委托我司进口
1、首先您需要和您的外商(和国内用户)确定了进口订单;
2、你需要向您的外商说明我们是您的进口代理商,我们签订进口代理协议;
3、您可先付货款给我司,再委托我司付汇(或开信用证)给您的外商;
4、尽可能提前提供国外进口文件给我司(发票/箱单/提单/证明等);
5、货到港口后,我们开始换单报关,也可使用您或您外商指定的货代;
6、我司办理您进口所需的一切文件(包括商检/免3C/进口许可证等);
7、我们会通知您需要缴纳海关关税和增值税的凭证和金额告诉您,您须付款至我司;
8、海关对该货物放行后,我们将安排给您送货,或指导您自己提货;
9、在业务结束后,我司按实际发生列出一切费用与您结算。
o 进口代理流程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您与我们联系
1、普通产品进口清关流程:审核进口单据 → 换单 → 报关预录 → 商检 → 缴纳税费 → 海关查验或放行 → 动卫检 → 送货
2、清关所需资料:合同、发票、箱单、提单等
1、水产品进口清关流程:
确认进口的水产品是否允许进入中国 → 境外出口商和进口商备案 → 审核进口单据(原产地证、卫生证书、标签等) → 换单 → 报关预录 → 商检 → 缴纳税费 → 海关查验或放行 → 动卫检 → 标签整改 → 送货 → 商检局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2、水产品清关所需资料:合同、发票、箱单、提单、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英文标签,中文标签等
1、普通食品进口清关流程:
确认进口食品是否允许进入中国 → 境外出口商和进口商备案 → 审核进口单据(原产地证、卫生证书、标签等) → 换单 → 报关预录 → 商检 → 缴纳税费 → 海关查验或放行 → 动卫检 → 标签整改 → 抽采样 → 送货 → 商检局出具卫生证书
2、普通食品清关所需资料:合同、发票、箱单、提单、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英文标签,中文标签,营养成分表等
1、矿产品进口清关流程:
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 → 审核进口单据(重量证、品质证等) → 换单 → 报关预录 → 商检 → 缴纳税费 → 海关查验或放行 → 动卫检 → 取样 → 送货 → 商检局出具品质鉴定报告
2、矿产品清关所需资料:合同、发票、箱单、提单,自动进口许可证等
1、酒类进口清关流程:
境外出口商和进口商备案 → 审核进口单据(原产地证、卫生证书、标签等) → 换单 → 报关预录 → 商检 → 缴纳税费 → 海关查验或放行 → 动卫检 → 标签整改 → 抽采样 → 送货 → 商检局出具卫生证书
2、酒类清关所需资料:合同、发票、箱单、提单、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灌装证明,中英文成分配比表,成分含量检测证书,国外官方的自由销售证明,原版英文标签,中文标签等
1、乳制品进口清关流程:
确认进口的乳制品是否允许进入中国 → 境外出口商和进口商备案 → 审核进口单据(原产地证、卫生证书、标签等) → 换单 → 报关预录 → 商检 → 缴纳税费 → 海关查验或放行 → 动卫检 → 标签整改 → 抽采样 → 送货 → 商检局出具卫生证书
2、乳制品清关所需资料:合同、发票、箱单、提单、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英文标签,中文标签,营养成分表等
1、橄榄油进口清关流程:
进口企业土畜协会备案 → 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 → 境外出口商和进口商备案 → 审核进口单据(原产地证、卫生证书、标签等) → 换单 → 报关预录 → 商检 → 缴纳税费 → 海关查验或放行 → 动卫检 → 标签整改 → 抽采样 → 送货 → 商检局出具卫生证书
2、橄榄油清关所需资料:合同、发票、箱单、提单、自动进口许可证,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英文标签,中文标签,营养成分表等
1、化妆品进口清关流程:
申请药监局备案 → 提供产品资料及产品样品 → 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药监局评审处审核 → 获得进口化妆品批文 → 审核进口单据(原产地证、卫生证书、标签等) → 换单 → 报关预录 → 商检 → 缴纳税费 → 海关查验或放行 → 动卫检 → 标签整改 → 抽采样 → 送货 → 商检局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2、化妆品清关所需资料:
合同、发票、箱单、提单、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英文标签,中文标签,产品配方电子版,外包装红外翻译电子版,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和复印件,市售包装产品
1、保健品进口清关流程:
确认是否有进口保健品批文 → 境外出口商和进口商备案—审核进口单据(原产地证、卫生证书、标签等) → 换单 → 报关预录 → 商检 → 缴纳税费 → 海关查验或放行 → 动卫检 → 标签整改 → 抽采样 → 送货 → 商检局出具卫生证书
2、普通食品清关所需资料:合同、发票、箱单、提单、保健品批文,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英文标签,中文标签,营养成分表等
1、化工品清关流程:确认该化工品是否是危险品—审核进口单据(需提供中英文MSDS) → 换单 → 报关预录 → 商检 → 缴纳税费 → 海关查验或放行 → 动卫检 → 送货
2、化工品清关所需资料:合同、发票、箱单、提单、中英文版MSDS等
1、餐厨用品进口清关流程:
审核进口单据(中文标签等) → 换单 → 报关预录 → 商检 → 缴纳税费 → 海关查验或放行 → 动卫检 → 标签整改 → 抽采样 → 送货 → 商检局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2、餐厨用品清关所需资料:合同、发票、箱单、提单、中文标签等。
o 普通产品进口
o 水产品进口
o 普通食品进口清关
o 矿产品进口清关
o 酒类进口
o 乳制品清关
o 橄榄油清关
o 化妆品进口清关
o 保健品进口清关
o 化工品进口清关
o 餐厨用品进口清关
1、减免税申请
(1)特定地区(①保税区减免税货物 ②出口加工区减免税货物)
(2)企业(主要是指外商投资企业)
备案登记:
向海关办理减免税备案登记时,应提交: ①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②营业执照 ③企业合同 ④章程
(3)特定用途 。
①国内投资项目减免税申请 ②利用外资项目减免税申请 ③科教用品减免税进口申请
备案登记:
办理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税进口申请时,应当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向主管海关办理资格认定手续。海关审核后,签发“科教用品免税登记手册”。
审核进口单据(需提供正本协议) → 换单 → 报关预录 → 海关行政审批暂时进出口货物资料是否合格 → 商检 → 缴纳保证金 → 海关查验 → 放行 → 提货 → 动卫检 → 送货 → 核销结关
1、暂进货物复出境的:凭海关保证金收据和原进口报关单正本申请核销 → 海关退还保证金或撤销担保;
2、暂出货物复进境的:凭海关保证金收据和原出口报关单正本申请核销 → 海关退还保证金或撤销担保;
3、暂时进口或出口货物未复出境或进境的:企业向海关提出正式进口或出口、放弃申请 → 海关审核同意后,正式进口的凭进口报关单和保证金转税的税单办理报核销案、放弃货物凭放弃凭证办理报核销案】
审核进口单据(需提供正本修理协议) → 换单 → 报关预录 → 海关行政审批修理物品资料是否合格 → 商检 → 缴纳保证金或免税 → 海关查验 → 放行 → 提货 → 动卫检 → 送货 → 销案
建立ATA单证册 → 进出境申报【审核进口单据(需提供有效的“ATA单证册”) → 换单 → 单证册信息录入 → 商检 → 海关查验 → 放行(海关在白色进口单证上签注,并留存白色进口单证正联) → 提货 → 动卫检 → 送货】 → 结关【复运出境—海关在白色复出口单证上签注,并留存白色复出口单证正联】 → 追索(持证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将展览品复运出境的,我国海关向担保协会即中国国际商会提出追索)。
o 一般贸易流程:
审核进口单据 → 换单 → 报关预录 → 商检 → 缴纳税费 → 海关查验 → 放行 → 提货 → 动卫检 → 送货
o 减免税货物流程:
减免税申请【备案登记 → 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 → 进出口报关【审核进口单据(需提供有效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 换单 → 报关预录 → 商检 → 缴纳增值税 → 海关查验 → 放行 → 提货 → 动卫检 → 送货】 → 申请解除监管
o 暂时进出口流程:
o 进境修理流程:
o 常用贸易方式代码表:
o ATA单证册流程:
保税仓库
寄售的零配件;
存放加工贸易货物;
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供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 料、维修用零部件等
保税仓库为转口或退运到境外而出库的,保税仓库经营企业或其代理人按一般出口货物报关,单可免缴纳出口关税,免交验出口许可证件
保税物流中心(A型)
寄售的零配件;
存放出口货物;
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供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 料、维修用零部件等;
从物流中心进入境内用于在保修期限内免费维修有关国外产品并符合无代价抵偿的零部件或者用于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保税物流中心(B型)
转口贸易;
国际中转;
商品展示;
国际采购、分配和配送;
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 海关手续的货物;
可以进行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园区企业在区外从事进出口贸易且货物不实际进出园区的,可以在收发货人所在地的主管海关或者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的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保税区
具有出口加工、转口贸易、商品展示、仓储运输等功能
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他物资,予以免税
2、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建设厂房、仓库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予以免税;
3、区内加工企业的制成品的边角余料运往境外时,免征出口关税
出口监管仓库
进行存储、保税货物配送、可以在仓库内进行品质检验、分级分类、分拣分装、印刷运输标识、改换包装等流通性增值服务;
进入仓库的货物因质量原因需更换的,海关批准后,可以更换相同价值、数量等的同样的货物;与保税加工区和其他保税物流区可以进行货物流转
上海有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外高桥保税区和洋山保税港区,对于整箱特殊货物,清关时较长或无法控制的,为减少港区费用,可以进入保税区进行申报.
保税业务
分类
功能
优势
保税物流
保税物流园区
o 相关政策:
(一)免税、保税及税收政策
进口的生产设备和自用的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及合理数量的办公品等,免征海关关税和进口代征税;境外和区内间进出货物,免征关税及进口代征税;用于加工出口的料件免征关税及进口代征税,采用进口料件加工产品内销时,按料件进口价格计缴关税及进口代征税。
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外资生产型企业,享受自获利年度起所得税“免二减三”的优惠,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免期满后对当年出口产值达到70%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0%征收。
(二) 免证及其它减免
境外和区内之间进出货物,免配额,免进出口许可证(被动配额除外);加工贸易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设备免税无需外经贸部门审批;保税或非保税货物无存储年限限制;注册外资贸易企业无条件限制。
(三) 外汇政策
企业可均开立外汇帐户,实行意愿结汇,不限额留汇,不需办理外汇核销手续。区内企业之间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在规定的范围内允许购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保税是对货物而言,一般说保税货物,它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保税制度是一种国际通行的海关制度。是指经海关批准的境内企业所进口的货物,在海关监管下在境内指定的场所储存、加工、装配,并暂缓缴纳各种进口税费的一种海关监管业务制度。上述货物则称为保税货物。
由具有建立保税工厂条件的经营加工贸易的单位,向海关递交申请书,经海关审核有关证明文件并进行实地勘查,确实符合条件的,批准设立保税工厂并发给《加工贸易保税工厂登记证书》,并在核发的加工登记手册上加盖保税工厂戳记,加工单位凭此进口料件,保税加工出口。
地址:上海普陀区曹杨路1040弄中谊大厦2号楼